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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碚区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009-12-3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重庆市北碚区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个事业单位的188名工作人员(详见《重庆市北碚区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服从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岗位详见《一览表》中“其他要求”一栏;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7.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 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碚区城南新区供电局大楼后面)
  3.联系电话:
  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23-68864523
  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专技科023-68216264
  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考试中心023-68285089
  4.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2)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报名点报名。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不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先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按规定缴纳考务费。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一览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注明了2010届毕业生的岗位,2010届毕业生才能报考,未注明的岗位不能报考;2010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重庆市北碚区200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须于201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若仍然达不到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09年12月24日(星期四)—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委托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1月1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2.专业科目
  《一览表》中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的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各大书店有售);《一览表》中考试类别为教育类、卫生类的岗位专业科目考试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教育类专业科目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和教学设计等内容,卫生类专业科目为:生理学、解剖学和病理学等内容),专业科目分值100分。
  3.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截止2009年12月18日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在考核合格后一年内,其笔试成绩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在2009年12月18日前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的证明到报名点,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通过电话(023-86867389)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三)面试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只参加了一科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因缺考或自动放弃致使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2+加分]×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时间、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发布:
  北碚人事人才网(http://www.bbpa.gov.cn/
  北碚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beibei.gov.cn/
  (九)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
二ΟΟ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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